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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暨“太行山-燕山”计划

发布时间:2015-05-18 00:00      点击次数:1027次

工作步骤

(一)建立组织实施机构

服务市团委、卫生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门联合成立市领导小组和项目办。

(二)志愿者招募选拔确定

1、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后交本校项目办(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报名时间到610日截止。校项目办要认真审核志愿者报名信息,做好志愿者报名情况和电子档案的保存,并将审核通过的志愿者信息(一份纸质版报名表和一份加盖校团委公章的汇总表)于615日前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附件3),逾期未报高校当年推报资格将自动取消。

2、710日前选拔确定入选志愿者名单,最终确定的大学生志愿者与省项目办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由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志愿者原籍与服务地相同的,原则上安排在本县服务

(三)志愿者培训、体检及上岗

大学生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培训。大学生志愿者体检由所在高校组织完成,体检费用由省项目办列支。

(四)志愿者日常管理

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服务县项目办、卫生部门、服务单位共同承担。县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日常考勤、月考勤上报、请销假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组织管理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卫生部门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相关保障;服务单位负责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并就志愿者服务情况作出鉴定。

(五)评估考核和表彰

省项目办制定并完善《评估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总体绩效、志愿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工作等进行及时考核和系统评估


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X名(含延期志愿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医学专业及农业产业、科技、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安排到张家口、承德、保定市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为促进当地卫生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贡献

服务地点

张家口、承德、保定三市部分乡镇卫生院、乡镇机关及基层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