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协助学生办理贷款手续,确保2015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现就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详细解读以下“ 河北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下载学习“生源地贷款业务流程”(附件1);务必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暑假离校前(6月16日—6月27日),申请贷款学生下载、打印《河北北方学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附件2),《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附件3):由各院系审核、盖章后,以院系为单位到学生处、财务处、院办盖章。
三、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位在校学生。
学生处
2015年6月5日
附件1-生源地贷款业务流程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证明(省内省外通用版)
附件3-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 附件4-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