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3月19日 星期二

学生工作

公告通知

首页 >> 学生工作 >> 公告通知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8 08:20      点击次数:1470次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8号)有关要求,今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有一些新要求和新变化,特转给大家。

(一)续贷学生须填写续贷声明并通过审核

今年,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后提交,需经审核通过后方有效;若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系统将退回学生,须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声明:以上两项工作相当重要,若未完成,将直接影响学生续贷或毕业后的信用贷款记录。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Ps.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适用于河北省外生源学生,而省内学生适用于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请大家不要混淆。